巴哈马政经概况
巴哈马国体:君主立宪。奉英女王伊丽沙白二世为元首,以总督为其代表。
巴哈马政体:责任内阁制。
巴哈马内阁:设总理及各部会首长。
巴哈马议会:分参众两院,参院16席由总督任命;众院43席,每5年改选。
巴哈马司法制度:采英国制度,分地方法院与最高法院。
巴哈马政党:进步自由党(Progressive Liberal Party)于1967年执政至1992年。自由国家组织(The Free National Movement)于1992年8月19日大选获胜,8月21日起执政。另有人民民主势力党(People’s Democratic Force)。
巴哈马平均每人国民所得:19,400美元。
巴哈马国内生产毛额(GDP):53.6亿美元,观光业收入占GDP的50%。
巴哈马进口值:12亿6仟万美元。
巴哈马出口值:2亿1百万美元。
巴哈马主要出口:石化产品、药品、水泥。
巴哈马主要进口:原油、机械、车辆、食品、日用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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