开曼群岛与BVI群岛分别颁布的《2018 年国际税务合作(经济实质)法》和《2018 年经济实质(公司及有限合伙)法》已于2019年1月1日生效,为解除欧盟对其所认定「缺乏经济实质」的担忧及使其脱离欧盟黑名单。该法案对任何在BVI群岛进行“相关活动”的BVI相关实体引入了新的报告和经济实质要求:
经济实质法中,BVI涵盖到的公司(相关实体):
① BVI注册成立的公司;
② 在外国成立并在BVI注册的公司;
③ 在外国或BVI成立并在BVI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的有限合伙企业;
经济实质法中,开曼和BVI都将涉及到业务(相关活动):
① 银行业务;② 保险业务;③ 基金管理业务;④ 融资及租赁业务;⑤ 总部业务;⑥ 航运业务;⑦ 持有资产业务;⑧ 知识产权业务;⑨ 分销和服务中心业。
如何应对BVI经济实质法案:
2019年1月1日及之后设立的BVI实体需要即时遵从经济实质要求,BVI政府所颁布的《经济实质法案》,这影响到BVI公司的维持和运营成本。所有BVI公司都需要通过严格的尽职调查及其他合规要求,以便对公司进行管理。